在香港取得收入的個人是必須要交稅的,個人在香港繳納的稅項叫做薪俸稅。而香港只對來源於香港的財產及收入課稅。
1、個人需要繳納薪俸稅的收入的範圍
個人在香港受雇時獲得的需要納稅的收入包括:薪金、工資、酬金、傭金、分紅、津貼、退休金收入等。若是在港經營業務的個人,就必就利息、股息、紅利、股票等產生的收入繳納薪俸稅。
2、個人繳納薪俸稅的計算方法
薪俸稅的計算方法為:在扣除適用的免稅額和扣除額後,以累進稅率計算。
應課稅收入=收入-扣除總額-免稅總額
3、個人繳納薪俸稅的時間
在港取得收入的個人必須在每年的4月1日至第二年3月31日之一時間段內,繳納個人所得稅,即薪俸稅。
4、個人逾期繳納薪俸稅的處罰
在香港,需要繳納薪俸稅的個人,一旦逾期繳納稅款,將會被香港稅務局加罰5%至10%的附加費,情節嚴重的還會被告上法庭。
多份工作的收入、擁有物業收入、獨資經營業務的收入,也要納稅。在香港同時受雇多家公從而取得的收入,必須要填報《個人稅表》;在香港獨資經營業務的所取得的收入,必須要填報《利得稅表》;在香港擁有全權物業的出租而取得的收入,必須要填報《物業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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