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是深圳某知名品牌婚紗攝影機構的創始人,其在2011年提交該品牌在第41類婚紗攝影服務上的商標註冊。2014年陳先生收到了國家商標局發出的商標駁回通知書,駁回理由是該商標與2006年提交的申請號為XXXX的引證商標近似。
陳先生找到登尼特尋找解決方案,由於陳先生的商標申請代理人並非登尼特,故登尼特知識產權顧問讓陳先生提供了官方駁回通知,並對申請號為XXXX的引證商標進行詳細查詢。登尼特發現其申請人為徐某某,且其申請商標的圖案文字以及外觀與陳先生申請的商標完全相同。後來通過進一步瞭解,原來徐某某原是陳先生婚紗攝影公司的一名高級管理人員,後來由於雙方合作不快,徐某某辭職離開了公司,自己另立門戶,開攝了一家婚紗攝影公司,並搶注了陳先生創造的品牌。
登尼特知識產權顧問詳細了了解陳先生的創業經歷,尤其是對其品牌的原創過程,並得知陳先生保留有當時對該品牌的構思設計手稿。於是登尼特對陳先生提出了以下解決方案:
1、對申請商標進行版權登記,並同時在法定期限內提交復審,
陳先生所提交商標乃其親自設計,具有獨創性,符合版權登記要求。
2、對徐某某商標進行監測,一旦其進入公告期,立即提起異議
我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當時徐某某的商標還在審查中,即使其通過審查,接下來也要進入為期三個月的公告期。版權登記只需一個月,因此陳先生完全有充足的時間取得版權登記證書。待徐某某商標進入公告後,根據我我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以徐某某商標註冊損害陳先生在先著作權為由對徐某某商標提起異議。
陳先生採納了登尼特的上述方案,快速提交了版權登記,並用該版權成功異議掉了徐某某的商標,讓自己辛辛苦苦創造的品牌獲得了商標權。
商標權和版權雖然都屬於知識產權,但是受不同的法律保護,客體也不盡相同。
註冊為商標後可以排除他人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但是不能排除他人在不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註冊或者使用。最好的方式就是將其申請版權的登記,這樣就可以排除他人將其作為商標註冊了。
版權證明標誌(商標)的歸屬權,以免日後因歸屬權問題導致商標無效。版權一旦登記之後,其他任何人使用必須經過權利人的允許,否則都屬於侵權。版權登記有利於保障商標權利的穩定,防止只註冊商標導致的權利缺失。
按照我國《商標法》和《專利法》的相關規定,與他人在先權利相衝突的商標和外觀設計專利可以被撤銷和無效。所以,如果一件美術作品(如圖形)被他人申請註冊商標,或者一個圖形商標被他人在別的類別上搶注,此時,利用在先權利進行異議或撤銷,可能性就比較大。
僅擁有商標權是無法證明原始權利的歸屬(是不是竊取他人作品去註冊的商標?),一旦別人將其商標登記版權,會導致商標無效,而發生商標侵權糾紛時,版權是主張權利的有力證據,方便維權時協助司法機關方便、快捷地取證,以便迅速結案。不登記版權,無法保證商標權利的穩定。商標註冊就如蓋一座房子,雖擁有居住權,但無法確認是否違章建築,版權登記就相當於房屋的權屬證明,能證明建築的合法性。
像上述案例,陳先生聽取了登尼特的建議,及時登記版權,並在公告期內以版權為證據提起異議,最終維護了自己的商標權益。登記版權,亡羊補牢,猶未晚矣。如果您的商標還未登記版權,請儘快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
登尼特知識產權服務中心是登尼特集團第5個事業發展部,中心在北京設有北京登尼特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在香港設有商標事務所,並在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設有聯營機構,與全球300多個專業律師保持密切合作。中心專業提供全球商標註冊、專利版權登記以及條碼註冊,如有進一步諮詢,歡迎撥打中心諮詢電話:0755-82143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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