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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中國企業海外上市的途徑可歸為兩大類:直接上市與間接上市。目前,中國企業海外上市地點,多為香港、美國和新加坡。登尼特企業資本運營機以下就中國企業境外上市途徑作出說明。
境外上市途徑——境外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國內公司的名義向國外證券主管部門申請發行的登記註冊,併發行股票(或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向當地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交易。即我們通常說的H股、N股、S股等。H股,是指中國企業在香港聯合交易所發行股票並上市,取Hongkong第一個字“H”為名;N股,是指中國企業在紐約交易所發行股票並上市,取New York第一個字“N”為名,同樣S股是指中國企業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採取IPO(首次公開募集)方式進行。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難在於是:國內法律與境外法律不同,對公司的管理、股票發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進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過與仲介機構密切配合,探討出能符合境內、外法規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
境外直接上市的工作主要包括兩大部分:國內重組、審批(目前,證監會已不再出具境外上市“無異議函”,也即取消對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的法律意見書的審閱)和境外申請上市。
境外上市途徑——境外間接上市
由於直接上市程式繁複,成本高、時間長,所以許多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為了避開國內複雜的審批程式,以間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國內企業境外註冊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購、股權置換等方式取得國內資產的控制權,然後將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
間接上市主要有兩種形式:買殼上市和造殼上市。其本質都是通過將國內資產注入殼公司的方式,達到拿國內資產上市的目的,殼公司可以是以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擬上市公司。
間接上市的好處是成本較低,花費的時間較短,可以避開國內複雜的審批程式。但有三大問題要妥善處理:向中國證監會報材料備案,殼公司對國內資產的控股比例問題和上市時機的選擇。
境外上市途徑——其他境外上市方式
中國企業在海外上市通常較多採用直接上市與間接上市兩大類,但也有少數公司採用存托憑證和可轉換債券上市。但這兩種上市方式往往是企業在境外已上市,再次融資時採用的方式。
中國企業海外上市地點,多為香港、美國和新加坡。多倫多、倫敦、東京等地也偶有涉及,但影響力相對較小。如需瞭解更多有關買殼上市、借殼上市、直接上市、間接上市等企業上市孵化或企業上市前置輔導的相關事宜,請登錄網站www.ono-bbb.com或www.tannet-group.com 查詢,或聯繫登尼特熱線0755-82143181諮詢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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